律师房地产法律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经营公司的设立
律师协助开发商设立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确定注册资本及组织机构。可根据法律规定和开发商自身情况及条件,为优选和创建公司的形式、性质、注册资本、资质及组织机构等出具法律意见书;起草设立公司的各类法律文件;协助申办公司设立的法律手续;起草公司各类规章制度。
二、土地开发
(1)为开发商提供审慎调查,确认土地的法律属性及用途;
(2)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征用土地,起草征用土地的文件;
(3)参与征用费、青苗补偿费及付款期限的谈判,制作谈判的法律文件;
(4)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确认土地用途,并起草有关法律文件;
(5)帮助协调开发商与土地管理部门、原土地使用人的各种关系;
(6)通过行政裁决、诉讼等方式解决土地开发中的纠纷。
三、房产开发的前期准备工作
(1)起草立项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等文件,代理申领《立项批准书》;
(2)协调与规划部门的关系,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协调与土地管理部门的关系,起草用地申请书,参与土地出让金额的谈判,帮助开发商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领《土地使用证》;
(4)起草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各类法律文件,协调开发商与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协助开发商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5)参与拆迁补偿与安置的谈判,起草审查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代理委托人进行仲裁、诉讼、行政裁决及协助强制拆迁;
(6)起草开工报告,整理申请开工的所有文件,并向建设管理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为项目尽早开工准备好全部法律手续;
(7)起草申请《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法律文件,申领《预售许可证》;
(8)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起草各类法律文件,协助开发商协调好与供电、自来水、电话、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的关系。
四、建筑施工
1、出具从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至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整体框架的法律意见书,其主要内容为:(1)提出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意见;(2)降低成本的建议;(3)分析该阶段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4)提出规避风险的具体方案;(4)工程履约管理。
2、参与勘察、设计、施工、招标工作小组,对可能中标的企业进行资格、资信审查,为此进行必要的调查;
3、起草、审核招投标文件,监督招标工作程序;
4、起草、参与签订建筑承发包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监督合同的按时履行;
5、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确保工程进度;
6、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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