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怎样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患方陈述词
医疗事故鉴定的陈述词是鉴定专家扑捉的第一手材料,既要求将问题陈述清楚也需要简洁,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患方陈述书
陈述人姓名: 胡某海,性别:男,身份证号码:32010619######32412 ,陈述时间:2013年1月18日。
详细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区#电路邮政编码:200083。
患者姓名:胡##,性别:男,住院时年龄:81岁,身份证号码:#####3193009124210。
代理人姓名:何继成 ,性别: 男 ,执业证号码:14403200910207098 ,详细地址:深圳市莲花支路1号339室,邮政编码:518036,手机:13823227911。
就诊医疗机构名称:上海长海医院,就诊科室名称:普外科、血液科。
同时,更需要将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在陈述中准确表达,因此,陈述词的好坏关系到起诉的成败!以下是何继成律师近期的一个案例的陈述词,供医疗纠纷陈述时参考!
一、医患双方对本案的争议要点 | |||
患方认为 | 医方认为 | ||
医方违反了诊疗操作规范: 1、医方没做CT、胸片等和手术风险评估就径行决定右半结肠切除术; 2、术中发现肿瘤已经广泛转移后,没有停止手术; 3、在回肠横结肠没有手术指征和没有告知患方诊疗方案并同意的情况下,行回肠横结肠吻合术; 4、在患者出现肠漏后,医方没有采取有效医治措施; 5、在患者化疗后,拒绝留院观察治疗等。 |
操作合规。 | ||
二、患方认为医方造成的损害后果是什么?请列举具体事实。 1、医方在对患者没有术前客观检查,径行手术,错过最佳医疗期,导致 (1)患方花费无效的化疗费; (2)患者快速死亡的后果。 2、医方未告知患方也未经患方同意行回肠横结肠吻合术,导致: (1)患者肠漏、痛苦; (2)患方的财产损失:①住院费、医疗费损失,②陪护费损失。 (3)错过化疗最佳期; (4)患者快速死亡。 3、患者化疗后被拒绝返回原科室,被强行出院,紧急复诊也被拒: (1)加速了患者死亡的后果; (2)紧急送患者回家的租车费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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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简述就诊主要过程(包括就诊时间、地点、就诊时的主要症状、相关的检查、诊断、用药、手术等。如有多次就诊,请按时间及就诊顺序简述) 2011年6月底,患者出现阵发性腹胀痛,就诊于湘雅二医院,7月12日,湘雅医院CT,考虑升结肠癌可能,胆囊结石,右肾下极囊肿。8月25日,患者就诊医方门诊部;8月31日,医方拟以患者“回盲部占位?”收治于普外科三病区,9月2日,心电图:完全性右束支传到阻滞,医方决定并告知患方行右半结肠切除术,医方再未作任何客观检查,9月5日,行右半结肠切除手术,在术中探查见:“癌肿位于盲肠部、大网膜、腹部、肠系膜广泛转移结节”,医方遂行回肠横结肠吻合术。患者在手术前大小便正常,饮食正常。9月6日,病理:结合形态学,倾向于非GCB型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术后1周余,换药时发现手术切口有粪夜流出,予双套管冲洗引流。10月10日,骨穿示:粒红系比例较高;10月11日,患者被转到被告血液科予以RCOP方案化疗,化疗后,患者肠瘘处仍渗出较多粪便,与其定制造口袋辅助肠瘘处粪便排出,10月19日,患者被强行要求出院。出院后,患者自觉烦躁、上半身燥热、口咽干燥、进食困难等,因此多次要求入院复诊,但被告拒绝接收。10月29日,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患方只好将患者送到附近的岳阳医院就诊,11月12日,患者因医治无效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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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患方质疑医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过失 | |||
疑点 | 主要事实依据 | ||
1、医方诊断方面 未确诊。 |
医方的《门诊病历》的《复诊病历记录》“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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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方检查方面 (1)术前未做腹部CT、胸片; (2)病历中出现他人的化验单。 |
医方的《出院小结》显示,“术后胸部CT示:纵膈、右肺门、内乳及膈上多发淋巴肿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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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药方面 四、患方质疑医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过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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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点 | 主要事实依据 | ||
4、对医方手术方面 (1)“回盲部肿瘤根治性切除术”改为“回肠横结肠吻合术” (2)肠漏 |
《病历》中《手术记录》 行回肠横结肠吻合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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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知情权方面 未告知和征求同意行“回肠横结肠吻合术”。 |
《病历》中《手术记录》显示“决定行回肠横结肠吻合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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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它 (1)治疗过程中要求会诊被拒; (2)约定化疗后再回普三科继续治疗,后被拒,被强行出院; 3. 复诊时要求住院被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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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人(签字)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正文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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