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案:不被批捕不意味不追责诬告陷害
据新华社消息,东阳警方表示,因对吴永正、蔺文财所涉案件需继续侦查,且两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警方依法于9月4日将犯罪嫌疑人吴永正、蔺文财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东阳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吴永正、蔺文财尚不符合逮捕条件,因此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构成诬告陷害罪的条件必须犯罪嫌疑人有主观故意,即明知自己捏造事实会对被告发人产生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
根据上述报道, 何继成律师认为,本案只是不批捕,而不是公安机关撤案,不意味对吴英等诬告陷害的不追责,如果吴英举报东阳副市长索贿的事实失实,吴永正、蔺文财只是相信了吴英的举报向关部门举报,那么,吴永正、蔺文财是行使宪法的检举权,不构成犯罪;要证明吴英举报属实的可能性几乎为0,因为吴英不可能有录音等证据证实,那么,在此情况下,吴英将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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