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建设工程款的利息怎样计算?
拖欠建设工程款遵守“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从法律”的民事一般法律原则。
一、利息计算标准。
(一)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二)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二、计算利息起算日。
(一)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二)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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