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校园在校学生人身损害的责任承担

一、校园并非绝对安全区

在大多数人眼中,校园是知识的殿堂、成长的摇篮,承载着无数的青春梦想与美好回忆。然而,近年来校园人身损害事件却时有发生,刺痛着人们的心。
或许是课间休息时,学生在楼梯间追逐打闹,不慎摔倒骨折;又或许是体育课上,因体育器材故障、热身不充分,导致扭伤、撞伤;还有在实验室里,因操作不当遭遇化学灼伤等意外。这些看似偶然的校园意外,背后却牵扯出一系列复杂的责任问题:学校是否尽到了管理、教育和保护职责?涉事学生自身有无过错?家长又该承担怎样的责任?这些问题不仅关乎受害者能否得到合理赔偿、身心创伤能否得到慰藉,更关系到校园秩序的维护以及教育机构责任的明晰。
作为家长、教育工作者或是社会一员,了解校园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认定至关重要。只有明晰各方责任界限,才能在意外发生时,理性应对,保障学生权益,让校园回归安宁与纯粹。

二、校园在校学生人身损害责任承担的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

在多数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过错责任原则是基石。这意味着学校若存在过错,未履行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致使学生遭受人身损害,就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比如,学校的体育设施长期未进行安全检查与维护,单杠生锈松动,学生在使用时因单杠断裂摔倒受伤;又或是在课间休息时,老师未在教室、走廊等区域维持秩序,学生打闹无人制止,进而引发碰撞受伤。此时,学校因未能尽到保障设施安全、维护课间秩序的责任,其过错与学生受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所以需承担赔偿责任。在判断学校是否有过错时,要依据具体案件事实,考量学校在教育、管理各环节有无疏忽、懈怠,是否达到通常应有的注意程度。

(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通常指不满八周岁的儿童)在校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情形,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简单来说,一旦这类低龄学生在校园受伤,法律首先推定学校存在过错,学校必须举证证明自身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否则就要承担侵权责任。举例而言,幼儿园小班的孩子在教室玩耍时,被桌椅绊倒摔伤。幼儿园若想免责,就得拿出证据,像提供事发时段的监控视频,显示老师一直在旁密切关注学生动态,且桌椅摆放符合安全规范、无任何可能导致绊倒的隐患;又或是能证明在日常教学中,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教导他们如何安全地在教室活动等。如此,方能推翻过错推定,免除自身责任。这一原则充分考量了无民事行为能力学生缺乏自我保护与风险认知能力,对他们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也督促学校更加严谨细致地呵护低龄学童在校安全。

(三)公平责任原则

在一些特殊的校园人身损害场景下,各方均无过错,但损害结果已然发生,此时为了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公平责任原则便派上用场。比如,在学校组织的课间自由活动期间,两名学生自发玩闹,过程中无意碰撞,其中一名学生摔倒受伤。经调查,学校日常安全教育到位,活动场地也无安全瑕疵,两名学生都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这种情况下,依据公平责任原则,考虑到双方家庭的经济状况、事件的具体情节等因素,由学校、涉事学生及其家长共同协商,合理分担受伤学生的医疗费用等损失。公平责任原则旨在填补法律漏洞,在无明确过错方的困境下,以公平正义之名,让损失得以妥善分摊,避免受害者独自承受全部伤痛代价,维系校园关系的和谐稳定。

三、校园在校学生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承担的主体

(一)学校责任剖析

学校作为学生学习与成长的主要场所,肩负着沉甸甸的教育管理职责。在日常教学活动组织方面,从课程安排的合理性到课堂秩序的维护,每一个环节都不容有失。例如,教师若未能合理把控实验课程节奏,在学生尚未完全掌握化学试剂使用方法时,便匆忙让学生自行操作,极易引发危险。学校对校园设施的维护同样至关重要,体育器材定期安检、教学楼楼道照明设施及时修缮、教室桌椅稳固性排查等,任何一项疏忽都可能成为校园事故的导火索。此外,系统且常态化的安全教育更是不可或缺,涵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防校园霸凌等多领域知识传授,若学校仅流于形式,未确保学生真正入脑入心,当意外来袭,学生便可能茫然无措。
特殊情况下,学校的责任界定更为复杂。当组织校外活动时,如春秋游、户外拓展等,学校需提前全方位勘察场地安全,制定详细周全的应急预案,配备足额专业的随行监护人员。一旦因行程规划仓促、对陌生环境风险预估不足或现场管理混乱,致使学生受伤,学校难辞其咎。若学校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教学活动,像聘请校外艺术团体进校培训、委托专业体育教练指导赛事等,虽部分教学任务 “外包”,但监管责任不卸,必须严格审核第三方资质、监督教学过程,若因把关不严、监督缺位,导致学生权益受损,学校同样要承担相应后果。

(二)监护人责任认定

监护人作为未成年学生的法定保护者,其责任贯穿始终。即便学生身处校园,监护人也不能完全 “脱手”。在学生课余时间,监护人需引导孩子树立正确行为准则,告诫其在校园追逐打闹的危险性;关注孩子心理动态,避免因家庭矛盾、学业压力等因素引发孩子在校的过激行为。若未成年学生在校内致他人损害,监护人必须为孩子的过错 “买单”。比如,孩子因与同学争抢文具,失手将对方推倒受伤,监护人需承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这既是对受害方的补偿,也是督促监护人强化家庭教育、约束孩子行为的有力手段,让监护人时刻铭记对孩子成长的全方位守护职责。

(三)第三人责任明确

校外人员闯入校园致学生损害的情形,令人揪心。当此类事件发生,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无疑是首当其冲的责任主体,需承担全部侵权赔偿责任,涵盖学生的医疗救治费用、康复费用、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然而,学校若在安保环节存在漏洞,如校门门禁形同虚设,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安保巡逻懈怠,未能及时察觉并制止闯入者等,学校则要承担顺位在后的补充责任。这意味着在第三人无力赔偿或部分赔偿不能的情况下,学校需依据自身过错程度,补上赔偿缺口,保障受害学生权益。但学校承担补充责任后,有权依法向第三人全额追偿,法律如此规定,旨在全方位织密校园安全防护网,让校外不法分子无机可乘,校内管理无懈可击,为学生营造真正的安全港湾。

四、校园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归责的典型案例

(一)体育活动受伤案

在某中学的一次体育课上,体育老师组织学生进行篮球比赛。小张同学在抢篮板球时,与小李同学发生碰撞,不慎摔倒,右手腕骨折。受伤后,小张同学被紧急送往医院治疗,花费了数千元的医疗费,还因伤休养了两个月,影响了正常学习。
事后,小张家长认为学校在体育课组织管理上存在疏忽,未充分做好安全防护与指导,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则表示体育活动本身具有一定风险性,且老师在课前已强调安全规则,事故纯属意外,不应担责;小李家长也陷入纠结,不知自家孩子有无过错责任。
经法院审理查明,体育老师虽课前进行了安全教育,但在比赛过程中,未能及时察觉并制止学生的危险动作,存在一定管理失职。同时,小张与小李在运动中均未尽到足够的自我保护与注意他人安全的义务。综合判定,学校承担 60% 的赔偿责任,小李的监护人承担 20%,小张自身因也有过错,承担 20%。通过此案可知,学校在体育教学中,不仅要重视课前教育,更要全程监控,确保学生安全;学生自身也要强化安全意识,按规运动,才能最大程度避免伤害。

(二)设施缺陷致损案

某小学的操场滑梯因年久失修,滑道衔接处出现松动。一天课间,小王同学在玩滑梯时,滑行至松动处,滑梯突然散架,致使小王腿部被划伤,伤口深达数厘米,血流不止。紧急送医后,小王经历了伤口缝合、抗感染治疗等漫长过程,医疗费用高昂,家长身心俱疲。
事故发生后,家长与学校就赔偿问题产生激烈争执。家长坚称学校未对设施进行及时维护,是导致孩子受伤的直接原因,必须全额赔偿;学校虽承认设施存在问题,但认为日常也有巡检,只是未发现该隐蔽隐患,不应承担全部责任。
法院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认定学校作为校园设施的管理者,有义务确保设施安全可用。滑梯老化松动明显属于维护不当,学校未能尽到保障义务,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最终判决学校承担 90% 的赔偿,家长因未能及时关注孩子在校活动细节,自行承担 10%。此案警示学校,校园设施维护绝非小事,定期安检、及时维修必须落实到位,容不得丝毫懈怠。

(三)学生打闹伤人案

课间休息时,在某小学教室走廊,小刘与小陈同学因一点小事发生口角,随后矛盾升级,两人推搡起来。混乱中,小刘用力过猛,将小陈推倒在地,小陈头部着地,当场昏迷。紧急送医后,小陈被诊断为颅脑损伤,经历了长时间的住院治疗,不仅花费巨额医疗费,学业也被迫中断,家庭承受巨大压力。
小陈家长悲痛万分,要求小刘及其监护人、学校共同承担责任;小刘家长觉得孩子并非故意,不应承担过重责任;学校则称日常已强调纪律,事发时老师也及时赶到制止,自身管理无大错。
法院审理认为,小刘作为直接侵权人,虽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行为直接导致小陈受伤,监护人需承担相应侵权赔偿责任;学校虽有日常教育与及时制止动作,但未能有效预防矛盾激化,在教育管理深度上有所欠缺,需承担一定补充责任。最终判决小刘监护人承担 70% 赔偿,学校承担 30%,以此督促各方强化责任意识,让校园课间回归有序、和谐。

何继成律师的建议:

校园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明晰,绝非是为了事后的 “追责算账”,而是旨在事前的预防与警示,让每一起校园意外都成为推动校园安全进步的契机。学校应时刻紧绷安全弦,以严谨管理、精心教育,为学生筑牢安全堡垒;家长要与学校紧密携手,在家庭中为孩子注入安全意识,在校园纠纷时理性担当;社会各界也应持续关注校园安全,从完善法律法规到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多管齐下。
唯有学校、家庭、社会形成坚不可摧的合力,才能真正为莘莘学子撑起一片安全无忧的蓝天,让校园回归纯粹美好,成为青春梦想的稳固启航港,让每一步成长都远离伤害阴霾,向着光明未来奋勇前行。为此:

一、学校提高安全预防策略

学校作为校园安全的 “第一责任人”,要全方位筑牢安全防线。安全教育方面,不能仅停留在理论宣讲,应创新形式,如开展消防、地震等应急演练,邀请交警、消防员等专业人士进校,以真实案例、现场实操,让学生沉浸式体验安全知识运用场景;利用多媒体平台,制作校园安全动漫、短视频,定期推送,覆盖日常行为规范、危险应对技巧等多领域,提升学生安全素养。
安保制度完善上,严格门禁管理,安装智能识别系统,对外来人员、车辆精准识别、全程记录;增加安保巡逻频次,尤其在课间、午休、放学等重点时段,对校园偏僻角落、围墙周边不放松警惕;与公安部门联动,建立快速响应机制,遇突发状况能迅速协同处置。
设施维护定期化至关重要,制定详细的设施检查日程表,涵盖教学楼、实验室、体育馆等所有区域,对门窗桌椅、实验器材、运动器械等逐一排查,小到一颗螺丝松动、一处漆面剥落,大到建筑墙体裂缝、电气线路老化,都要记录在案,及时维修、更换,确保设施始终处于安全可用状态,从源头截断事故萌芽。

二、家长积极引导、教育小孩规范安全行为

家长同样是孩子校园安全的 “守护天使”。在日常生活中,注重点滴渗透,通过睡前小故事、家庭小游戏,巧妙融入安全知识,像模拟陌生人问路场景,教导孩子如何机智应对;和孩子一起观看安全教育纪录片,观影后交流感受,加深孩子印象。
行为规范培养要持之以恒,从餐桌礼仪到公共场合举止,引导孩子尊重他人、遵守秩序;关注孩子社交,了解他们与同学相处点滴,引导孩子用沟通、协商解决矛盾,避免拳脚相向;鼓励孩子参与家务劳动,锻炼动手能力同时,培养责任感与谨慎态度,让孩子深知行为边界,在校内外都能稳健前行,远离伤害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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