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回应要素起诉状立案:保障诉权,便民利民
最高法新规引发关注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在各级法院全面应用统一规范、要素齐全的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此消息犹如一颗石子投入平静湖面,迅速引发各界广泛关注与热议。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类纠纷日益复杂多样,原有的民事诉讼文书样式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对当事人起诉、答辩的指引性不足,难以满足不同类型纠纷解决的需求。在此背景下,最高法联合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积极行动,于 2024 年 3 月针对金融借款、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 11 类常见多发的民事案件,制定出表格化、要素式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这些示范文本具有诸多亮点,它们将起诉答辩的内容要素化,把案件关键信息拆解成一个个明确的要素,让当事人一目了然;提示指引精细化,详细告知当事人每个要素应如何填写,避免疏漏;填写工作简捷化,以简洁易懂的方式呈现,方便当事人操作。
为了让这些示范文本切实服务群众,最高法进一步要求各级法院全面推广应用。如今,走进各地诉讼服务大厅,便能看到电子版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二维码醒目张贴,图文结合的填写指引也一应俱全,群众只需轻松扫码或下载,即可获取相关文本。线上渠道同样便捷,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等随时待命,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一、要素起诉状立案要点解读
(一)明确适用范围
此次要素起诉状立案新规聚焦于金融借款、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 11 类常见多发民事案件,精准定位这些案由,是基于对社会纠纷大数据的深入剖析。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金融活动愈发频繁,金融借款纠纷数量持续上扬,借贷双方在利率、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方面的争议不断涌现;民间借贷作为民间资本融通的重要形式,因手续简便但规范不足,常引发本金、利息、担保等纠纷;劳动争议则与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薪资待遇、加班补偿、劳动合同解除等问题成为矛盾高发点。将这些案由纳入示范文本适用范围,犹如为纠纷解决精准施药,直击痛点,能有效覆盖绝大多数日常诉讼需求,让当事人在踏入诉讼程序第一步时便有章可循。
(二)规范文本内容
与旧版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相比,新示范文本实现了质的飞跃。旧版样式往往只是简单罗列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板块,缺乏细致指引,当事人书写时犹如雾里看花,不知如何精准表达诉求、阐述事实依据。而新版示范文本将起诉答辩内容要素化,以金融借款纠纷为例,把借款合同签订细节、借款金额、发放方式、还款流水、逾期情况等核心要素一一拆解呈现,当事人只需按项填写,就能完整勾勒案件轮廓;提示指引精细化,针对每个要素都附有详细说明与示例,如解释借款利率应按何种标准填写、逾期利息如何计算,让毫无法律专业知识的当事人也能轻松上手;填写工作简捷化,采用表格勾选、填空等直观形式,摒弃繁琐文字叙述,当事人无需绞尽脑汁构思篇章结构,大大节省时间精力,确保诉讼流程得以在清晰、高效的轨道上快速推进。
二、保障当事人诉权举措
(一)防止有案不立
在要素起诉状立案新规推行之际,社会上出现了一些担忧之声,有人疑虑法院是否会以强制使用示范文本为由,将依法应受理的案件拒之门外。对此,最高法立案庭有关负责人回应:要坚决防止此类情况发生,充分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我国自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一直秉持着 “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的原则,这是法治进步的重要体现,意味着只要当事人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就必须登记立案,不得推诿、拖延。立案登记制犹如一道坚实的屏障,有力地保障了当事人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让民众相信法律是他们维权的可靠后盾。如今,在要素起诉状应用过程中,这一原则依然毫不动摇,对于有案不立的行为,最高法态度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以确保司法公正的大门永远向民众敞开。
(二)尊重自主选择
司法实践中,考虑到当事人的个体差异与表达习惯,最高法充分展现出人文关怀与灵活司法的一面。即便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选择填写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法院也绝不限制他们同步提交按照自身表述习惯形成的起诉状、答辩状。这一举措意义深远,一方面,示范文本为当事人提供了规范、便捷的指引,帮助那些初次接触诉讼、缺乏法律专业知识的当事人顺利迈出维权第一步;另一方面,允许提交习惯表述的起诉状,又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自主意愿,保障他们能够完整、准确地表达诉求。这种刚柔并济的做法,既维护了司法的统一性与规范性,又兼顾了当事人的个性与权利,让诉讼服务更贴合民众实际需求,彰显司法温度。
三、便民服务落地细节
(一)多渠道提供文本
各级法院积极响应最高法号召,通过多元化渠道为群众提供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力求将司法便民落到实处。在线下,诉讼服务大厅成为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示范文本填写指南,纸质版示范文本整齐摆放,供当事人随时翻阅参考;工作人员更是随时待命,为当事人答疑解惑,手把手指导填写。线上,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功能强大,当事人足不出户,轻点鼠标,即可进入专门的示范文本下载专区,一键获取所需文本;部分法院还别出心裁地在官方网站开辟互动交流板块,当事人可在线留言咨询文本填写问题,法官及时回复,实现沟通 “零距离”。这些举措全方位打通了文本获取渠道,让当事人无论身处何地、何时,都能便捷地拿到示范文本,开启诉讼之路。
(二)帮扶特殊群体
考虑到部分当事人在法律知识、文化水平、身体机能等方面存在特殊困难,法院暖心推出一系列帮扶措施。针对老年人,他们大多对新兴事物接受较慢,视力不佳,工作人员会给予一对一、全程陪伴式的诉讼咨询服务,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解释法律术语,手把手教他们填写信息;对于视力障碍者,法院准备了盲文版示范文本,同时利用语音辅助技术,将文本内容转化为清晰的语音,让他们通过 “听” 来了解填写要求;若当事人文化程度有限、书写困难,法院则安排专人根据其口述代写起诉状,确保他们的诉求得以准确传达。这些细致入微的关怀,让特殊群体在诉讼过程中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不再因自身局限而在维权路上受阻。
四、智能赋能诉讼流程
在科技浪潮汹涌的当下,部分法院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将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要素嵌入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开启智能诉讼新篇章。当事人只需上传起诉状,系统便能凭借强大的智能识别技术,自动抓取关键要素,并精准回填至相应位置,瞬间将一份普通起诉状转化为规范、要素齐全的文本,大大节省当事人时间精力,降低诉讼门槛,让 “打官司” 不再是令人头疼的繁琐事务。
展望未来,智能辅助填写功能建设蓝图已然绘就。一方面,智能识别技术将持续升级,不仅能精准识别文字信息,对图片、语音等多元信息的提取与转化也将更加精准高效,全方位满足不同当事人的需求;另一方面,回填功能将更加智能贴心,根据当事人输入的部分信息,自动联想、推荐相关要素,提供个性化填写方案。随着这些智能功能的逐步完善,诉讼流程将进一步提速增效,司法服务的便捷性、精准性将迈上新台阶,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构建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注入磅礴动力。
五、持续优化展望未来
最高法深知,司法实践不断发展,群众需求日益多元,唯有持续优化改进,才能让要素起诉状立案新规永葆活力。一方面,最高法将广开言路,积极收集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在使用示范文本过程中的改进建议,定期组织专家学者、一线法官、律师代表等进行研讨评估,从文本内容的精准性、完整性,到填写流程的便捷性、合理性,全方位精雕细琢,持续优化示范文本,确保其始终契合诉讼实际;另一方面,智能辅助填写功能建设将快马加鞭,投入更多技术力量,攻克难题,让智能识别更加精准、回填服务更加智能,为当事人打造更加流畅、高效的线上诉讼体验。
与此同时,为保障新规落地不走样,最高法将加大督导力度,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对各级法院推广应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一旦发现跑偏走样、执行 “变味” 等问题,如强制使用示范文本、忽视当事人特殊需求、服务落实不到位等,将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以雷霆手段确保司法便民利民措施落地生根,让民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情。
正文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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