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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以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的权威文件及解读

【摘要】从商业合作中的合同履约争议,到借贷关系里的款项偿还纠纷,它们本应在民事法律框架内,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民事诉讼等途径妥善解决。然而,部分地方的执法司法机关,或是由于对法律界限把握不准,或是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经济利益等因素的驱使,错误地动用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为了从根源上解决利用刑事手段干扰经济纠纷这一乱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在不同时期,基于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与司法实践问题,陆续发布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规范性文件 。

权威文件

1989 年 3 月 15 日,公安部便发布了《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 明确要求划清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的界限,严禁公安机关非法干预经济纠纷问题的处理。
1992 年 4 月 25 日,公安部又发布《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 严禁滥用收容审查手段,杜绝强行抓捕收审经济纠纷当事人逼债等非法做法 。
2017 年 1 月 23 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 确提出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严禁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强调对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和合法权益给予平等保护,从审判职能角度为经济纠纷的正确处理提供了指引,保障了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安全感 。
2024 年 10 月 23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着重指出要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对依法该立不立或不该立而立的刑事案件加大立案监督力度,对涉企 “挂案” 常态化开展清理工作,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

文件摘要与核心要点解读

清界限: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的本质区分
这些规范性文件着重强调了准确区分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的极端重要性 。以 1989 年公安部发布的《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为例,明确指出在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中,要清晰界定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的界限 。经济犯罪,诸如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其本质特征是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刑法规定,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目的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而经济纠纷则是平等主体之间在经济活动中,因经济权利和义务的矛盾而产生的争议,通常不涉及刑事违法性,更多是民事法律关系的范畴,如合同履行争议、债务纠纷等 。
在实际操作中,不能仅依据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就简单定性,而需深入探究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动机以及行为的实际后果等多方面因素 。例如,在判断一个合同纠纷是否属于合同诈骗时,若一方当事人虽有违约行为,但仅是因市场变化、经营不善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主观上并无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故意,那就应将其认定为经济纠纷,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反之,若一方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签订合同,目的就是骗取对方财物,那便构成合同诈骗犯罪,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种审慎定性,既确保了对真正经济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又避免了对正常经济纠纷的不当刑事介入 。
严禁插手:公权力干预经济纠纷的红线
多部文件三令五申,严禁公安机关等公权力部门以任何不当方式插手经济纠纷 。1992 年《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明确禁止公安机关超越权限插手合同、债务等经济纠纷案件,严禁乱用收审手段拘禁当事人作 “人质” 强行索还款物 。这是因为公权力一旦不当介入经济纠纷,不仅会破坏市场经济的法治基础,干扰市场主体之间平等、自愿、公平的交易秩序,还可能导致权力寻租、地方保护主义等不良现象滋生 。
比如,有的地方公安机关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为帮助本地企业追讨债务,滥用刑事手段,对异地企业人员进行拘留、逮捕等,严重损害了外地企业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区域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 。这些规定为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划定了清晰的红线,要求其严格恪守职责边界,对于经济纠纷,应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的民事途径解决,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等,确保公权力在法治轨道内运行,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 。
监督与纠错:保障规范执行的机制
为了确保这些规范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文件还建立了相应的监督与纠错机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要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依法该立不立或不该立而立的刑事案件加大立案监督力度,对涉企 “挂案” 常态化开展清理工作 。这意味着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将对公安机关在经济领域的执法活动进行严格监督,一旦发现有违规插手经济纠纷、违法立案等问题,将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
同时,对于因错误动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而导致的冤错案件,也有明确的纠错和赔偿机制 。如果企业或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因错误的刑事追究受到侵害,他们有权依据国家赔偿法申请国家赔偿 ,相关部门必须依法予以受理并进行审查,对确属冤错的案件,及时纠正并给予相应赔偿 ,充分彰显了对公民和企业合法权益的尊重与保护,也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从制度层面保障了经济纠纷的合法、公正解决 。
正文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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