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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河商户牌匾禁用 “红黑蓝” 三色看行政乱作为



招牌改成绿色图,来源:网络

近日,河北廊坊三河市要求商户门头牌匾禁用 “红黑蓝” 三色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在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大背景下,这一规定看似是对城市风貌的提升举措,实则暴露了行政过程中的诸多乱作为现象,其背后的法治问题及社会影响值得深入剖析。

2024 年 12 月 4 日,三河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布《三河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导则》,其中涉及广告牌匾设计的负面清单,规定除国际国内连锁品牌外,不允许用红蓝底色或字样。到了今年 3 月中旬,城管队员上门通知商户红色招牌禁用,随后,蓝色、黑色也被纳入禁用范畴。在执行过程中,诸多乱象频出。知名连锁品牌蜜雪冰城标志性的红底白字招牌被强制改为绿底白字,变身 “绿雪冰城”,引发网友热议。而在同一区域,部分国际连锁品牌如肯德基等的红色招牌却安然无恙,被指存在 “选择性执法”。此外,连殡葬用品店等行业也未能幸免,店铺招牌颜色、字样均被要求整改,且城管在沟通时并未出具任何相关依据或文件。

从法治思想的角度审视,这一事件暴露出行政权力运行中的严重问题。首先,行政行为需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并未赋予地方政府禁用特定颜色作为商户牌匾底色的权力。三河市仅依据一个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文件,就对商户经营自主权进行限制,缺乏上位法支撑,违背了 “法无授权不可为” 的法治原则。这种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行为,本质上是对法治底线的突破,使得行政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破坏了法治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其次,行政过程应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城管部门在要求商户更换牌匾颜色时,既未提供正式文件,也未履行如听证、征求意见等必要程序。仅仅通过口头通知,便强制商户执行,这严重剥夺了商户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陈述申辩权。在现代法治社会,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保障,缺少正当程序,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便无从谈起。这种程序缺失的行政乱作为,容易引发公众对政府行政行为的质疑,降低政府公信力。

再者,行政行为应保持公平公正。《三河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导则》中 “国际国内连锁品牌除外” 的规定,明显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普通商户与连锁品牌在市场中应享有平等的竞争地位,而这一差别对待的规定,使得普通商户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侵犯了他们的公平竞争权。同时,在执行过程中,对不同类型商户的区别对待,如对银行等金融机构 “网开一面”,进一步加剧了不公平现象,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秩序。

此事件带来的社会后果不容小觑。从商户角度看,强制更换牌匾颜色不仅增加了经营成本,还可能影响店铺的品牌形象和商业信誉。许多商户为了更换招牌投入大量资金,对于一些本就经营困难的中小商户而言,更是雪上加霜。而且,频繁更换招牌容易让消费者产生困惑,导致客源流失。从城市营商环境角度看,这种行政乱作为会让投资者和经营者对当地的法治环境和政府治理能力产生疑虑,削弱城市的投资吸引力,阻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从社会层面看,行政乱作为引发公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破坏了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信任关系,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河商户牌匾禁用 “红黑蓝” 三色事件,是一个典型的行政乱作为案例。它警示政府部门,在城市管理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办事,遵循正当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只有如此,才能实现城市管理与保障公民权利、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机统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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